中国公民申办香港进入许可须知
2019-01-30 09:00

  特别提示:

 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,过境香港前往中国内地或其他国家(或地区),凭有效护照、联程机(车、船)票和前往国家(或地区)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,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。如预计在香港停留超过7天,或因其他事由(旅游、工作、受训、就读、居留等)入境香港,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(无论过境或入境香港),均须事先办理进入许可。

  一、申请方式

  1、赴港旅游/过境的申请人可向使馆递交申请(个别申请需转交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)。

  2、因其他事由(工作、受训、就读、居留等)赴港,申请人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,也可通过使馆将有关申请转交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。(请注意:因其他事由赴港的申请表及材料清单与赴港旅游/过境不同,详情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)。

  二、所需材料(赴港旅游/过境)

  1、有效期6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和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;

  2、填写并打印《来港旅游/过境申请表》1份;

  3、近期(6个月内)护照照片1张(粘贴在申请表上)(点击查看照片规格要求);

  4、罗马尼亚居留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;

  5、机票、酒店订单、行程安排等与访港目的相关的证明文件。

  三、收费标准

  1、向使馆递交的申请,进入许可费为35列伊/人。加急费为100列伊/人,特急费为150列伊/人。

  2、需转交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,无论是否批准,申请人均须向使馆额外支付联系费70列伊/人。

  3、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,须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。

  四、缴费方式

  使馆实行非现金收费方式,通过银行代收费。

  使馆受理申请后会开具取证单,申请人凭取证单到指定银行缴费(银行地址和缴费金额详见取证单背面)。

  请注意:

  (一)申请当天请勿缴费。建议申请人于取证日缴费。如取证日为当地节假日,请留意银行工作时间。

  (二)申请人(或委托他人)凭取证单和银行缴费收据前来使馆取证。

  五、办理时间

  申请受理时间:星期一、五上午 9:00-11:30;星期三下午 14:00-16:00(节假日除外)

  正常办理为4个工作日。

  加急办理为3个工作日。

  特急办理为1-2个工作日(特殊情况下可办理)。

  需转交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,时间不确定,取证时间以使馆通知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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